2026 / 06 / 04
出售公告
公告出售古坑產業加值園區產業用地(一)並受理申請
資料來源:
公告出售古坑產業加值園區產業用地(一)並受理申請
公告出售古坑產業加值園區產業用地(一)並受理申請
依據:
一、產業創新條例暨其施行細則。
二、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。
三、古坑產業加值園區產業用地(一)出售要點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申購受理期間及收件地點及手冊下載網址:
(一) 申購受理期間: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07月20日止,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(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休息),申購廠商(以下簡稱申請人)應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書件申請並送達,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(二) 收件地點:申購書件應妥予密封,並以郵遞(申請人應自行注意送達時間)或現場遞件方式於115年07月20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前送至雲林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建設處工商發展科(地址:64020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,電話:(05)5522223),逾期寄送者,不予受理。申購書件一經寄達指定之收件單位後,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、更改內容、作廢或發還。
(三)產業用地(一)出售手冊下載網址:
請至本園區招商網站(https://www.gukengivap.com.tw)
或本府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yunlin.gov.tw)焦點訊息/縣府公告。
二、餘有關土地標示、出售對象及使用限制、申購土地應繳價款、申購應備文件及出售審查作業程序...等,請詳閱本案公告及出售手冊(第1次公告)。